省法院召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12月26日,省法院召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民三庭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全省法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相关情况,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山东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惩罚性赔偿审判工作,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科学界定适用情形,细化适用标准,确保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裁判指引发布以来,山东法院共审结适用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案件27件,赔偿数额共计1.24亿元,其中个案最高判赔数额近3000万元,让“侵犯知识产权就是盗取他人财产”的观念深入人心。
山东法院不断强化审判指导,通过编写裁判指引说明、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指导全省法院准确把握惩罚性赔偿适用中的侵权故意及情节严重要件、计算基数及倍数等问题。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专门司法文件,针对植物新品种侵权特点,作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专款规定,有效保障了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立足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总结提升,提炼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裁判规则,《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调研报告被评为“优秀课题”。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5起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涉及“三奇”“mlb”“凤阳”等多个知名商标,通过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丰富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依法采纳刑事证据等,充分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山东法院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变革,进一步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进一步营造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惩罚性赔偿理论和实务研究,更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以严格公正司法激发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