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为营造共庆农民丰收节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9月25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民三庭相关负责人通报全省法院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一批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粮食安全和“三农”工作是“国之大者”。近年来,山东法院高度重视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理念,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审理了全国首例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全国首例确认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另有5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山东法院全力服务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积极作为和使命担当。省法院立足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意见》,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专门司法文件。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品种权核心保护, 加强涉农专利、商业标志、商业秘密保护,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构建农业领域全方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有效保障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2023年以来,共审理涉农业知识产权案件335件。
据通报,山东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省法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与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召开省级层面知识产权府院联动座谈会,推动在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开展“一站一中心一基地”建设,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严惩种子制假售假犯罪,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涉农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此外,强化司法引导,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风险和对策意见,联合山东农业大学召开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座谈会,联合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在农民丰收节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指导全省法院开展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目前,省法院结合“三强三优”活动,持续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条线行特色、创品牌,前不久,在已有3件案例入选前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基础上,山东法院又有2件案例入选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是入选数量最多的地方法院。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全方位提升全省法院农业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为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