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流程和面试评委守则
面 试 工 作 流 程
1.上午7︰30,秘书处负责抽取面试小组成员,每组5人或7人。由小组组长抽取面试小组和面试室。
2.上午7︰45和下午13:15,候试室工作人员、面试室工作人员全部到达工作岗位。
3.上午8︰00和下午13:30,遴选办公室组织面试人员进入候试室,监督员收取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未按时到达的面试人员禁止入闱。
秘书处从所有试题中抽取2套试题,再由面试人员代表抽取1套试题,候试室监督员将面试题送至面试室。
面试室监督员将面试评分表发给每位评委。组长拿到面试题后,现场验封、开封面试试题。准备好后由监督员通知引导员引导面试人员。
4.上午8︰15和下午13:45,遴选工作办公室对面试人员的面试室和面试顺序进行抽签确定,填写面试抽签登记表,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5.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面试室引导员引导面试人员到达面试室,再次确认身份,并向评委组长报告后,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评委组长主持面试,读完引导语后面试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每人看题、答题时间共15分钟,时间到停止答题。
评委根据答案要点和候选人表现,独自判断,进行赋分。在70-95分之间赋分。对特殊情况未能完成正常答辩的候选人,在50分以下赋分评定。在面试评委赋分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候选人面试最终得分。组长宣布该面试人员得分。
6.面试人员答题完毕,由面试室引导员引至休息室。面试室监督员在征得评委组长同意后,示意引导员依次引导下一名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
7. 评委组长根据当场面试进度情况确定中间休息时间,通知面试室监督员协调好具体事宜。
8.本场面试结束后,由监督员协助计分员计算面试人员得分,将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审核、录入和校对,对面试人员编号与姓名统一后制表,以市为单位按院分列排序后交面试小组组长、评委和秘书处。
遴选工作办公室派员负责面试全过程摄像,以市为单位的候选人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视频交秘书处。
面 试 评 委 守 则
一、根据面试工作时间安排,评委要按照面试分组到达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熟悉面试程序和面试评分表等有关材料。
二、评委应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试题的含义及测评标准,独立、客观地打分。打分时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不能打"关系分、人情分"。评委与面试人员间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向组长提出回避。
三、评委应严格按照面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所有的面试人员均在同等的条件下进行面试,避免因外部因素影响面试结果。
四、面试过程中,评委要忠于职守,禁止离开面试室,禁止与无关人员进行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五、“面试测评标准”、“面试题目及答题标准”等与面试相关的内容,应当确定密级。面试材料用完后由工作人员负责收回;评委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摘抄、复制、记录和扩散有关内容,并禁止向任何人透漏有关情况。
六、在面试期间,未经批准,评委禁止接待来访,禁止私自外出,个人所带通讯工具应集中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