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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获得者 刘琰

  • 作者:教育培训处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7日

    刘琰,199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婚姻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获得“青岛市三八红旗手”、“四心工作法先进个人”、 “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所带领的审判团队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2019年12月,获“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

    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七年,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耐心细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发扬“工匠精神”,精细化审判,将法官的人情柔性与法律的刚性权威相结合,修复了无数个破损的家庭。年均结案180件,所带领的审判团队每年结案600件以上,调撤率45%。

    注重调查研究,争当专家型法官。她主持制订了青岛法院家事诉讼操作规程、证据指引等一系列程序规范。推行离婚财产申报、婚姻冷静期等制度试行。连续五年编写青岛法院家事案件典型案例,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积极推行青岛法院反家暴工作开展,与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签署人身保护令联动机制暂行办法,《人民法院报》专刊介绍了青岛法院反家暴工作情况。主持制作了青岛中院反家庭暴力白皮书,并受邀在青岛电视台《今日会客厅》栏目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关建议。

    婚姻家庭案件与民生息息相关,一头连接着无数家庭的和谐与幸福,一头连接着法官的职责与担当,案小责任重。刘琰法官认为:“希望能够通过法官的智慧,把法律变成调节人情冷暖的调味剂,让更多的人知道美与丑、善与恶,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和谐美满,使社会更加安定团结。”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充分利用调解、庭审、法官寄语等,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回访帮扶,促使当事人赡养老人、珍惜婚姻家庭、关心子女成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她利用业余时间深入乡村、部队、学校开展法律讲座。被聘请为青岛二中“法律之门”实践活动指导老师、青岛电视台维权栏目特邀嘉宾。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上做了家事审判专题发言,《青岛通讯》专版介绍了刘琰法官的先进事迹。

    她在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处理每一起案件均坚持多一分耐心和理解、多一分倾听和沟通,努力促使一对夫妻破镜重圆、一对父子冰释前嫌、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担当作为,履职尽责,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和司法的人文关怀,用实际行动诠释法官的职业精神、专业内涵和榜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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