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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获得者 李帅

  • 作者:教育培训处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李帅,2011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三级法官。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先后被授予枣庄“最美青年”、枣庄市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19年12月,获“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每一例案件、每一份判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经受的住人民群众的检验。作为枣庄中院的民事审判业务骨干,他脚踏实地、恪尽职守,无私无怨,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自2013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累计收案1337件,结案1289件,参加庭审案件数量超过2000件,参与合议、核稿案件数量超过3000件,年均收结案数量及合议庭审案件数量均位居全院第一。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审判任务,他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依照案件性质类型、程序要求、历史审判情况,统筹排期开庭,及时送达传票,召开庭前会议,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质效;保全、送达、调查、勘验等配合其他法官审判的工作,作为自身审判工作之余的调节器,已是家常便饭;催缴诉讼法、当事人阅卷、复印案卷资料、整理案件卷宗、判后释法答疑等审判辅助工作更是每一例案件的必修课。

    2018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年,为了完成全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在解决执行难攻坚阶段,他积极投身执行工作,勇于担当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及时为党委、政府化解矛盾、消除影响;敢为人先,审理一批新型疑难敏感案件,有效为该类型案件作出指引,让全体干群齐为其“点赞”。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说过:“在寻求真理的长河中,唯有学习,不断地学习,勤奋地学习,有创造性地学习,才能越重山跨峻岭。”

    他定期对审理的各类案件予以总结分析,将相关案件进行归纳整理,及时向院里提供典型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典型案例评选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获奖,并荣获全省法院第十五届裁判文书三等奖。积极梳理总结,释法明理,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省级杂志发表数篇理论调研文章。积极将知识成果服务社会,做客市广播电台栏目“走进直播间”,普及法律知识;“送法进军营”,增强武警官兵法治观念;参加党员进社区活动,从最基层着手服务群众;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他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加入法官队伍那一刻郑重许下的诺言,正在用自己的青春演绎一个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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