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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获得者 李秀

  • 作者:教育培训处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郭萍,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山东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荣立个人一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山东省最美基层干部”、“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2019年12月,获“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

大案、要案、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是衡量刑事审判水平的标尺,是检验刑事审判法官政治意识、担当精神和业务能力的试金石。先后审理了两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案件,她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制定了周密的庭审预案,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和程序严格把关,反复研究,周密论证。审结了被告人何某某寻衅滋事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她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审判智慧,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依法严惩食品安全犯罪,维护消费者权益,为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坚持严打“四假”案件,即假烟、假酒、假盐、假药,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了社会影响大、涉及会员2万余人、涉案金额大、会员遍及全国十多个省的被告人宗某某、王某等十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在审理集资诈骗案件时,在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恶势力的认定条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管控三同步,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公开审理过程,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社会氛围。目前已受理涉黑恶案件12起,公开宣判8起,引发了强烈的震慑效果。

在工作中,她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握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有罪的人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在坚持严打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以及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适用非监禁刑,以达到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平时注重政治和业务学习,强化刑事法官的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守法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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