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执行人管某某的悬赏公告
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0年第1期)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对下列被执行人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申请人承诺诺
提供下列车辆及其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由法院成功查扣、查封,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发放悬赏金。
被执行人:管晓辉
案号:(2018)鲁0391执863号
身份证号码:37030419721123063x
车辆型号:棕色宝马x4
车牌号:鲁cn123g
车架号:wbaxw1104f0p36124
悬赏日期:一年,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举报电话:0533—3586770
1
被执行人:张巍
案号:(2018)鲁0391执851号
身份证号码:370304197710240621
车辆型号:一辆黑色宝马x6—xdrive35i—3.0t—a/mt号豪华型
车牌号:鲁ch998e
车架号:wbaku2100f0n23953
悬赏日期:一年,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举报电话:0533—3586770
被执行人:郭林
案号:(2020)鲁0391执95号
身份证号码:370304198012231012
车辆型号:白色宝马528li上市特别版
车牌号:鲁c901kc
车架号:lbvky3109jsh46289
悬赏日期:一年,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举报电话:0533—3586770
3
悬赏办理
1.悬赏受理:本院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2.悬赏登记: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车辆及其他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3.悬赏支付:对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申请执行人将在执行到位后10日内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悬赏金通过本院支付)。
本院责令上述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债务,拒不履行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