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名册公布之日前已经指定管理人的案件,由原管理人继续履行管理人职责。本名册公布之日起,原管理人名册不再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8日